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标识办法9月1日施行 490款大模型已备案
时间:2025-09-15 10:00
小编:小世评选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生成性人工智能产品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为了规范这一新兴领域,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已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标识办法旨在确保所有由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能够得到清晰的身份标识,以提升网络信息的透明度和可靠性。
根据“标识办法”的规定,所有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或合成的内容,包括文本、图片、音频、视频以及虚拟场景等,都需要明确标识其生成方式。内容的标识分为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显式标识是指在生成内容时,直接在内容中显示其为AI生成的,而隐式标识可能涉及更复杂的技术手段,例如在数据中嵌入水印或元数据。这些标识的实施,意味着用户在浏览内容时,能够清晰看到哪些是由人工智能生成的,从而提高信息的透明度,有助于用户辨别内容的真伪。
截至目前,我国已有490余款大模型在国家网信办完成备案,另外240余款大模型在省级网信办完成登记。这一备案制度的实施,反映出国家对AI技术管理的重视和对行业规范化发展的支持。根据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用户规模已达到2.3亿人,这一庞大的用户基数凸显了人工智能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但也带来了虚假信息和内容不实等问题。因此,通过规定标识,能够有效地保障用户获取信息的准确性。
“标识办法”不仅是规范市场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对信息安全的保护措施。在实际操作中,服务提供者在内容发布前需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所有上架的内容均经过标识验证。对未标识或存在可疑之处的生成内容,应添加风险提示,从而在传播环节有效阻止虚假信息的扩散。这也将大大增强公众对生成式内容的信任度,促进人工智能产业的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标识办法”与《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形成良好衔接,构建起了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的多层次、全方位管控体系。在执行这些法规时,服务提供者需进行算法备案与安全评估,这些材料可能涉及内容标识的技术细节,如水印技术、元数据格式及服务商编码。这不仅有助于对生成内容进行有效标识,也能够在出现违法内容时,帮助执法部门快速识别内容来源和追踪责任方。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的施行,标志着我国在人工智能内容管理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这一办法的实施,不仅将提升公众对AI生成内容的认可度和信任度,还有助于构建更加透明与安全的网络环境。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未来的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可能会带来更多的机遇和挑战,而“标识办法”为这一过程中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未来,随着标识技术的不断进步,我们期待看到更加智能化的标识方式,比如动态水印与区块链技术的运用,这将有助于进一步保护内容创作者的权益,提升内容的安全性。同时,相关法规的完善与落实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以形成良好的监管氛围,使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也能够获得正确的引导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