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标识办法》9月1日起实施 需“亮明身份
时间:2025-09-30 11:50
小编:小世评选
根据国家网信办及其他三部门共同发布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所有以人工智能技术生成的文字、图片、音频和视频等内容需遵循“亮明身份”的原则。这一规定旨在提高网络信息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减少虚假信息的扩散,保护用户的权益,以及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健康发展。
标识内容的定义与要求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明确指出,人工智能生成的合成内容是指利用AI技术创作的各类信息。这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片、音频、视频及虚拟场景等。根据该办法,AI生成的内容标识分为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显式标识是指在内容上直接注明其为AI生成的状态,而隐式标识则通过数据结构或元数据进行状态提示。
在内容发布上,提供者需对内容进行审核,以确保其标识的准确性。对于未标识或疑似生成的内容,应添加风险提示提醒用户,从而有效阻止虚假信息的传播。
检测机制与误判问题
标识办法中提到,检测分为三个层次。可以通过元数据检测隐式标签,如果检测到则可确认内容为AI生成;但如果仅凭算法推测则应标识为“疑似AI生成”。这种区分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误判现象。当前,算法技术仍存在偏差的可能,部分原创内容可能被错误地划分为AI生成内容,造成创作者权益受损。
对此,法学专家建议应建立保障机制,以应对误判带来的问题。未来,需要为不同标识从属等级制定处理办法,明确对被确认为AI生成的内容应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而对“疑似AI生成”的内容则应提供便捷的反馈途径,避免对用户施加过重的惩罚。
提升透明度与申诉渠道
法学专家进一步指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增强算法原理及误判样本数据的公开性,提升信息透明度。同时,应建立申诉渠道,允许用户就误判问题提交证据以申请复核,这有助于实现监管与创作自由间的平衡。这将有利于提升用户对的信任感,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创作人员因误判而遭受的不必要损失。
截至目前,我国已经有490余款大模型在国家网信办完成备案,240余款在省级网信办登记,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用户规模已达到2.3亿人。这一庞大用户基础对《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的实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其未来的推广奠定了基础。
加强数据管理与合法合规
专家指出,高质量的数据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不合规的数据可能导致法律风险,甚至影响AI的决策质量。在这一背景下,标识办法的出台为解决数据管理中的问题提供了关键举措。明确标识内容,使得在进行数据训练时能够确保数据的合规性,对于提升技术的可信度至关重要。标识要求也将引导人工智能企业选择符合标准的训练数据,进一步优化内容的生成。
促进公平竞争与有效管理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的实施将对内容形成明确的合规要求,其将有助于降低整体审查与运营成本。在这样的环境下,将不得不加强对AI生成内容的管理,确保伪造和虚假内容的传播得到有效遏制。法学专家也强调,强制标识不仅能保护传统内容产业,还能降低AI技术所带来的冲击。
通过追溯AI生成内容的来源,可以有效减少因其引发的侵权、诈骗等问题,进一步维护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同时,内容服务商、媒体账号等使用者也需遵循该办法,负责编制生成合成内容的相应标识,以促成整个行业的自我监管和合规运营。
法规的全面衔接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与其他相关法规如《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之间相互衔接,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同步考虑。相关服务提供者在进行算法备案和安全评估时,需将标识的技术细节纳入材料,确保执法部门在面对违法内容时能够迅速识别其来源并追踪到服务提供者或用户。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在人工智能合成内容管理上的一项重要进展,此举不仅是对网络信息生态的有效治理,也为未来AI技术的健康、规范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